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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11
项目名称:
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
2018-11-21
项目预算:
5万
招标人:
浏阳市工务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建设项目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前期【201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浏阳市金沙路与车站路交汇处(原浏阳市长途汽车站)。

2.3项目概况:浏阳市中医医院坐落在市中心繁华的商业路段,是集中西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等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为湖南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了切实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中医医院实施扩建,建设危急重症大楼。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4303.75平方米,新建危急重症大楼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两层,设计床位数660个。规划建设打造一所智能化、现代化,具有人文特色的辐射湘赣边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内容为急诊、门诊、重症医学、骨伤、心脑血管病、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等危急重症学科业务用房与地下停车库两层。

2.4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429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及预备费共计2742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浏阳市中医医院危急重症大楼全过程设计招标,包括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前期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含项目范围内医疗工艺、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建筑智能化、人防工程、深基坑支护、室内装饰、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标识系统、绿色建筑、幕墙、钢结构设计工作和医用专项系统(医用净化系统、医用气体系统、中央纯水系统、实验室工艺系统、辐射防护工程等)配套设计工作。

2.7设计周期:总周期130日历天,其中: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中标修改方案;建筑方案设计方案审定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后4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在35个日历天内完成图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2.8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符合规划、住建、消防、环保等要求;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方案文件深度达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具有一项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27500平方米的医疗类项目设计业绩,业绩以设计合同原件、初步设计批复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准。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且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向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提供设计补偿费人民币6万元,向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提供设计补偿费人民币3万元。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不提供设计补偿。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7.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7.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7.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7.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0月1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8.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8.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0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8.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设计费

本项目招标上限总价450万元,设计费是指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含税金)。包括医疗工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等各阶段各类设计衔接、设计调研、资料、赶工、方案及初步评审(会务及聘请专家等费用)、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工作、设计变更、成果验收、报批、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施工、参加各阶段设备系统调试等,并考虑了设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设计单位报价时,不能超过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招标人特别提示:

11.1中标单位应派专人在项目施工期间常驻现场服务,食宿等费用自理。中标单位各专业负责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人要求到本项目所在地配合现场施工,各专业负责人应在招标人提出现场配合要求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对于不能现场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在72小时内给予答复,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变更(联系)单。

11.2中标单位熟知《浏阳市工务局设计单位履约管理办法》(详见合同附件)并自愿遵照执行。

1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浏阳日报》上发布。

13、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工务局

地  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6栋8楼802室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31-8390574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民俗文化步行街72号

联 系 人:胡  敏

电    话:15874289389

传    真:0731-83630118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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