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长沙县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项目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7〕38号文、长县发改投〔2017〕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沙县精神病医院和长沙县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和县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项目方案设计(含可研)
项目规划选址:长沙县安沙镇安沙中路。
(3)项目建设内容: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和县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项目,两院建设用地合计约107亩,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县中医院现有医疗区域重新规划布局并分割两院地界(两院建设用地合计107亩,请各投标人根据各自设计方案划分两院地块,精神病医院用地面积需控制在54-66亩以内剩余划归县中医院即可。),对两院建筑、交通道路、园林景观、给排水、污水处理(含垃圾站)、供电、燃气、节能及边坡支护等设计。
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编制床位400张,按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标准建设,规划新建门诊、住院、医技、公娱、保障、行政管理、职工周转用房100套、生活设施等用房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和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面积约24000平方米,职工周转房约6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约1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26000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约300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建筑设备的购置安装)约19000万元,医疗设备约4000万元。
长沙县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项目,在原址上征地扩建,总占地面积约41-5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规划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和120套职工周转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编制床位300张,按二级综合性中医医院标准建设。本次建设新建面积为18000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面积约6600平方米,职工周转房约7200平方米,后勤综合楼24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约18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1000万元,其中包含房屋拆迁费约3000万元,建安工程费(含建筑设备的购置安装)约7200万元,医疗设备(含康复等设备)约800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设计标段。
1.2招标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长沙县精神病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和中医院二甲创建配套项目包括修建性详细总体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可研编制、估算、概算编制等)、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防雷、基坑支护、绿色建筑、纯水(直饮水)、立面幕墙、弱电智能化(含建筑和医疗智能化)工程、医用气体(含设备及管道带)工程、二次内装修(含医院内部各级指示标识)工程、外电(含高低压配电房和高压电缆排管)设计、污水处理(含垃圾站)和厨房工程、布草洗涤设计及室外配套工程(含园林绿化、院区道路、亮化及建筑泛光灯照明)工程的各项专业深化设计等] 、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等;本项目后续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医疗专项设计)均须采用BIM技术。
(2)设计费包含完成以上招标范围内设计工作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室内装修以及园林绿化设计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等费用。本项目要求使用BIM技术,该技术专项费用包含在设计费总额中,不再另行计费。
(3)以上设计工作内容相关设计服务。
(4)可研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等。
1.3设计工期:
(1)合同签订后21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文件(含工程可研编制)。
(2)方案优化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文本通过评审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文件通过评审后,70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项设计)。
(4)审图通过后5日历日内,提交10套完整且加盖审图章的蓝图和报建所需图纸及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具有在建或已建编制床位在300张以上的医院工程设计经验,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和设计合同原件。如合同中未载明床位数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及联系电话。类似项目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发包人签字时间为准。
3.4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可研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可研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个人查询单,如提供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为网上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可研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差额投票排序法。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澄清及答疑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6.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8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5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http://www.csx.gov.cn/zbcg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精神病医院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中意二路87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067262
招标人:长沙县中医院
地 址:长沙县安沙镇安沙中路42号
联 系 人:刘佳林
联系电话:0731-867060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植基路幸福考拉789营销中心4楼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511110103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