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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标准厂房A1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0
项目名称:
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标准厂房A1区项目
开标时间:
2023-12-04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标准厂房A1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衡发改审(2020)23号和衡发改审[2021]135号,项目编码:2020-430405-48-01-011315,项目业主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35608.28㎡,设计建设1栋标准厂房,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项目总建筑面积46950.60㎡,计容面积62872.08㎡,容积率1.77,建筑密度47.87%,绿地率12.21%,厂房首层层高为9m23层层高均为6m,建筑高度为23.1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为招标控制价具体以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公布的上限值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公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标准厂房A1区项目

1.2.2  建设地点: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项目内,项目西靠泉南高速、东接东三环、北临湘江、南濒耒水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用地面积35608.28㎡,设计建设1栋标准厂房,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危险性等级为丙类,项目总建筑面积46950.60㎡,计容面积62872.08㎡,容积率1.77,建筑密度47.87%,绿地率12.21%,厂房首层层高为9m23层层高均为6m,建筑高度为23.1m(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衡阳市高新区弘湘双创智造基地(眼镜小镇)-标准厂房A1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其他要求:2.8.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8.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8.3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5 评标/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将查询投标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权关联关系,评标/评审委员会(或招标人)将按照围标、串标或无效投标处理。

2.8.6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8.7 无效投标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1110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3120409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其它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天确认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电脑、CA证书、网络配置等是否满足不见面开标大厅和澄清答疑、答辩的相应环境,提前配置好浏览器数据及安装好驱动(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操作手册》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如因投标人电脑设备、CA证书、网络配制等问题导致无法解密(澄清答疑、答辩)的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9.3业主监督部门:中共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734-8888393

10.联系方式

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11

人:阳先生、万先生;

    话:0734-88880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晓霞街36号文翰花苑G506

人:唐宇、叶亮辉、王龄涓;

    话:1738216121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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