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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棉中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可研和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0
项目名称:
木棉中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可研和设计)
开标时间:
2023-12-10
项目预算:
2.81亿
招标人: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棉中学项目已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湘新发〔2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可研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棉中学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勘察、可研和设计)

2.2项目地点:木棉中学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L06-B20北地块,东临L06-B20-1,南靠L06-B20南地块,西临云杉路,北接L06-B12地块。

2.3项目概况:本棉中学项目占地面积约36000.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估约43200平方米,最终以批复为准。按最大限度原则确定办学规模(暂定36个班),容积率暂按≤1.2控制,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小于20000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主要建筑功能单体为: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兼礼堂、教学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及学校配套项目等,总投资暂按28080万元考虑,工程建安费约23306.4万元。本项目招标金额约435.8053万元,其中勘察费用约22.5万元,可研费用约15.83万元,设计费用约397.4753万元。

2.4服务期限:36个月(1095日历天),具体以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要求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红线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勘察在方案设计阶段完成,详细勘察在初步设计阶段完成)。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绿建设计和装配式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项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和三维仿真设计。包括相应阶段的设计概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审配合、全过程报建出图及评审配合、检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编制、配合专项措施方案编制、配合土方调配方案编制、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及绿建一星级设计和海绵城市设计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研报批相关配合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内(/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1)、(2)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业绩要求如下:

1)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勘察服务费不少于6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2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勘察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同时包含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图审报告(图审报告指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图审报告为准。

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者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建安工程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10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编:/                                         

人:王女士                                    

   话:0731-81868768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

   编:/

项目负责人:黄涛

   话:0731-85177557

   真:/

电子邮件:/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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