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本项目招标范围取消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取费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取,最终金额以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为准。设计招标范围修改为:包括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和建设期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如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咨询和指导,项目设计和实施阶段涉及调整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而需要重新编制或补充报批该项目初步设计专项文件等);协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本项目设计周期及要求修改为:
①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协助工可编制;
②项目工可批复后50个日历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3、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长沙市工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