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鲸港园区干渠生态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已由 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安工发改(2023)2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乡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 安乡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鲸港园区干渠生态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 鲸港园区干渠生态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
2.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安乡县大鲸港镇 。
2.3 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拟为鲸港园区内水渠修复和水渠沿岸生态设施建设。)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水利水电工程 ;
(2)招标范围和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乡县鲸港园区干渠生态建设等内容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2.5 计划工期: 365天(其中设计 30天)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规定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的标准 。设备及材料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其他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修 。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或城市防洪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资质,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或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 年内(指 \ 年 \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6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 专业 \,并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A)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可以是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90%,设计单位承担工作量所占比例为 10%;②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方;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1 其他要求: 电子投标和评标注意事项 。
(1)本项目使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绑定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本公告内完成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下载,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常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本项目公告中所附招标文件为有PDF版本和CDTF版本,PDF格式仅供潜在投标人了解项目情况。如需投标,请下载招标文件专有格式(CDZF),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CDTF)。
(3)项目招标文件遇有澄清时,将以澄清公告形式发布,澄清公告中重新发布PDF版本及专有格式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专有格式,以此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操作。
(5)上述第(2)条所提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下载。如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方面有疑问,可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6)由于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开标时,遇有技术问题,请投标人理解并积极配合处理,保证交易活动顺利开展。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时间及开标地址以网站公示招标公告为准。
(9)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评标委员会应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xypt.mwr.cn/)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平台(http://113.246.57.41:8890/platform/Home)中对业绩、人员、投标人信用等级进行核定 。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3年11月7日~ 2023年11月 13日17 时止(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jyyw.changde.gov.cn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如有问题请联系: 18075605602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自行下载。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填写具体要求)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2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址:https://jyyw.changde.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 //jyyw.changde.gov.cn/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2 (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安乡县水利局 ,电话: 0736-4383999 。
(1)招 标 人: 安乡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安乡县大鲸港镇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3875086230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458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707426054
附件: 初步设计文件.pdf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124307005809200481004033001001]鲸港园区干渠生态建设项目一标段(EPC).CD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