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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区星沙水厂9万吨/天改扩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8-24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星沙水厂9万吨/天改扩建工程设计。1.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3亿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星沙水厂9万吨/天改扩建工程已经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县发改投[2017]837号文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星沙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星沙水厂9万吨/天改扩建工程设计。

1.2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大道与滨湖路的西北角。

1.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0000万元,具体以可研批复确定的金额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25万吨/天格栅配水井、9万吨/天预臭氧接触池、9万吨/天反应沉淀池、15万吨/天V型滤池、15万吨/天深度处理主臭氧池与活性炭滤池、15万吨/天提升泵房、15万吨/天清水池(含吸水井)、15万吨/天送水泵房及配电房、25万吨/天加药间、25万吨/天污泥处理系统等建筑与构筑物(不含25万吨/天取水泵站及引水管线建设);2、新建25万吨/天供水服务调度中心(暂按5000平米,地上5层,地下2层计算,高度20米内);3、改建整合厂区内工艺、给水、排水等管道与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4、25万吨/天出厂水输水管道建设;5、配套设施、附属设施;6、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建设内容。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6招标范围:

1.6.1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备案)、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鸟瞰图(单体+整体)、报建审批图等,具体包括本项目的总图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电气自控设计、给排水设计、出厂水输水配水管网设计(满足主城区用水需求)、改造新建与生产相结合的设计、BIM设计、施工方案及措施(例如深基坑、高边坡设计)、装修设计、楼宇智能化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1.6.2设计服务

收集采集并复核现有16万吨/天水厂给排水建筑、构筑物、管道、排水系统的基础数据。提供合格的审查后施工图。项目施工现场24小时常驻2名专业设计人员(结构设计人员1名、工艺设计人员1名,不含食宿)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在无结构性与重大方案前提下,不出具变更联系函满足招标单位的功能性、合理性、科学性需求的设计变更,及时出具分段分部、设备基础等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衔接、调度、组织方案设计变更。因设计疏漏、遗漏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功能、造价等影响由设计单位承担。各专业设计内容与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规定有冲突的,应由设计院主动积极牵头组织处理。

1.6.3 具体内容

本扩容改造将星沙水厂由现有16万吨/天扩容至25万吨/天,出厂水水质按满足现行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GB5479-2006)的要求,净水工艺采用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污泥脱水系统,达到符合国家最新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要求。

(1)拆除厂区东部原有一、二期工程32亩地块内所有建、构筑物等其他设施。

序号

建构筑物

设计规模

1

一二期取水泵房

6×104m3/d

2

一二期送水泵房及配电房

6×104m3/d

3

一期反应气浮池

3×104m3/d

4

一期气水反冲洗滤池

3×104m3/d

5

二期反应气浮池

3×104m3/d

6

二期气水反冲洗滤池

3×104m3/d

7

一期化验室,清水池

3×104m3/d

8

二期中控室,清水池

3×104m3/d

9

反冲洗泵房

3×104m3/d

10

管理用房

16×104m3/d

11

食堂及餐厅

16×104m3/d

12

一二期加矾加氯间

6×104m3/d

(2)新建25万吨/天配水井和污泥处理系统;新建9万吨/天格栅预臭氧池和反应沉淀池;新建15万吨/天清水池、深度处理系统和送水泵房等25万吨/天输水配水管道系统。

序号

建构筑物

设计规模

类型

1

格栅配水井(带渣箱井)

25×104m3/d

新建

2

预臭氧池

9×104m3/d

新建

3

反应沉淀池

9×104m3/d

新建

4

清水池

15×104m3/d

新建

5

V形滤池

15×104m3/d

新建

6

中间提升泵房

15×104m3/d

新建

7

臭氧接触池

15×104m3/d

新建

8

活性炭滤池

15×104m3/d

新建

9

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

15×104m3/d

新建

10

排水排泥池

25×104m3/d

新建

11

污泥脱水间

25×104m3/d

新建

12

加药间(现有)

25×104m3/d

改扩建

13

仓库机修间

25×104m3/d

新建

14

臭氧制备间

25×104m3/d

改造

15

供水服务调度中心(5000m2

25×104m3/d

新建

16

加氯(药)间

25×104m3/d

新建

17

配水管网

满足25万吨/

满足主城区需求

18

配套辅助设施

道路、绿化、景观等

基础设施等

1.6.4工作成果内容

(1)规划报建方案设计,共6份;

(2)初步设计方案(含初步设计概算),共12份;

(3)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审查),纸质版16份,电子版1份;

(4)鸟瞰图(单体+整体),纸质6份,电子版1份;

(5)报建审批图(按报建所需提供);

(6)设计变更(如有),纸质版16份,电子版1份。

1.7计划工期:设计总工期75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2)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8设计深度: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须达到现行《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深度要求。设计单位需及时委派专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完成施工方案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3入围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个总投资为3亿元及以上的给水厂(含新建、扩建、改建)设计项目或者当期规模5万吨/日及以上的给水厂工程设计项目。

2.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养老保险证明、参保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养老保险证明须同时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2.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评标时只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商务评分。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4.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8 月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附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投标人须先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 8 月 30 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5.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26 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2)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设计补偿

7.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给予第二中标候选人叁万元设计补偿、第三中标候选人贰万元设计补偿,但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招标方不对未入选单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开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1-8402009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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