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2.2.4(1)评审因素“设备方案”;评分标准“拟投入的设备合理的得4分,欠合理的得1-2分”
修改为:评审因素“园林景观方案”;评分标准“景观方案合理得4分,欠合理的得1-2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涉及内容以上述补充变更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