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梅溪湖二期垃圾转运站3(L10-B14)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梅溪湖二期垃圾转运站3(L10-B14)工程立项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0〕33号)、《关于梅溪湖二期垃圾转运站3(L10-B1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2〕47号),项目业主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及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约308.6932万元(招标金额),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梅溪湖二期垃圾转运站3(L10-B14)工程配套设备(暂估价)采购;
1.2.2 招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1.2.3 招标货物基本情况:包括垃圾压缩机、移箱平台、中央控制系统、垃圾箱、除臭除尘洗涤塔及循环水系统、地磅的采购及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供货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中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货物具体情况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有关指标,说明招标货物的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和规格等。)
1.2.4 招标货物金额:□估算¥(小写) / 元
□预算¥(小写) / 元
■最高投标限价¥(小写)308.6932万元;
1.2.5 □交货期: /
■工期:2个月;
1.2.6 招标货物■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建设地点: ;
1.2.7 标包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
□包 / (如分标包,需细化标包划分情况);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 ;
2.3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类似业绩:□不要求,■要求,类似业绩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其他要求:
■2.5.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5.2其他:/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3 年10月25日起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预览PDF版本招标文件。如需投标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电话:0731-88799638。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招 标 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 1177 号湘江集团大厦;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黄涛(项目负责人)、胡亚高、王长征;
电 话:0731-85177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