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杨柳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回复内容
问题:请问是否提供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其他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本次招标活动只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证件资料,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以后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二、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答疑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827426。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蒸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87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13575129688;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西路银泰红城四期北门滨水西街3楼;
联 系 人:蒋经华;
电 话:150734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