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粮?北纬28°四期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已由 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望发改[2007]63号、望发改备[2013]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项目名称:中粮?北纬28°四期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长沙望城区黄金乡竹子冲村雷锋大道西侧。
2.3、规模: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本项目四期高层8#栋和9#栋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面积约为50895.36平方米,投资额约2400万元;二标段为本项目四期高层7#和14#-16#栋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精装修面积约为58630.87平方米,投资额约2800万元。
2.4、工期要求:1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
2.7、招标范围:一标段:中粮?北纬28°四期8#栋和9#栋两栋高层的入户大堂、每一层的电梯前厅及走道、高层的室内批量精装修、水电安装;负责所有非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及成品保护,以及甲供材料的二次搬运、加工安装及成品保护,协调配合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等施工全过程。详细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指令为准;有关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计算,乙方不得因此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索偿。二标段:中粮?北纬28°四期7#和14#-16#栋四栋高层的入户大堂、每一层的电梯前厅及走道、高层的室内批量精装修、水电安装;负责所有非甲供材料的采购、运输、加工及成品保护,以及甲供材料的二次搬运、加工安装及成品保护,协调配合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等施工全过程。详细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指令为准;有关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计算,乙方不得因此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索偿。
2.8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粮?北纬28°四期高层8#栋和9#栋(一标段)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中粮?北纬28°四期高层7#和14#-16#栋(二标段)室内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3.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6、其他资格要求: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6.4、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两个标段中经评审均排序第一,则按照标段一优先于标段二确定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8〕64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年 08月 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 08 月 2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1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10.1、中粮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超
座机:010-8501 7897
传真:010-8561 9852
手机:18800001625
电子邮箱:zlzdsjjcb@cofco.com
10.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观音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商务楼12楼
联系人:刘恩诗 胡诗颖 周异
电话:0731-84169662 1777561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