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果子园路(新电路-万家丽路段)和新谷路(芙蓉路-中意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发改审【2023】222号、天发改审【2023】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果子园路(新电路-万家丽路段)和新谷路(芙蓉路-中意路段)道路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
2.3建设规模:果子园路(新电路-万家丽路段),为城市次干道,长约947米,路幅宽36米,双向六车道;新谷路(芙蓉路-中意路段),为城市次干道,长约290米,路幅宽36米,双向六车道。本项目最终规模以审批方案为准。
2.4投资估算:果子园路(新电路-万家丽路段)预估总投资8660万元;新谷路(芙蓉路-中意路段)预估总投资3300万元,实际以区发改局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区财政资金,100%。
2.6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包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挡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等设计要求。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除行政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外,其他费用不另计。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验收、工程结算等配合工作,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等。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75 日,其中:
■方案设计:20 日历天。
■初步设计:25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后续服务: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4330万元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及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2.7其他要求: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10月19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1月10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保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5899614_。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4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传 真:0731-85504809;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