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外查工作点项目施工图设计答疑及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问题1:能否提供初步设计文本,主要是规划总平面图、初步设计说明,以及包括不限于效果图、分析图等。
答复:已重新补充上传到答疑澄清文件,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使用,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2:能否提供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文本及批复?
答复:初步设计文本已重新补充上传到答疑澄清文件,其内容已涵盖相关内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3:能否提供完整版图纸,如建筑专业缺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结构专业缺综合楼结构图?
答复:已重新补充上传到答疑澄清文件,仅供潜在投标人参考使用,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4:招标文件缺乏对技术标格式的具体要求,如图幅大小(A3或A4,横版或竖版),文本内字体样式及大小要求,图片或图纸内字体样式及大小要求?
答复:招标文件不做具体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次答疑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行政监管部门: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联系方式:0734-8294398。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三江路15号
联系人:贺国琼
电话:0734-8569815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刘浩、周异
电话:0731-84169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