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 20 处“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及规范化建设工程澄清、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委托,对其新化县 20 处“千吨万人”乡镇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及规范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澄清、更正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更正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或完工的工程为有效)以来投标人完成的引用水源地环境治理施工业绩”澄清、更正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或完工的工程为有效)以来投标人完成的饮用水源地环境治理施工业绩”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澄清、更正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凡原发布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澄清、更正公告(一)发布的内容有抵触或不一致者,均以本澄清、更正公告(一)发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本次澄清、更正公告(一)相关内容均按本澄清、更正公告(一)相应调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