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 名称 | 双河湾农民安置房小区建设项目新居配及配套土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建设单位 名称 |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 |
建安工程部分招标控制价 | 小写:44848477.69 元 大写: 肆仟肆佰捌拾肆万捌仟肆佰柒拾柒元陆角玖分 |
公示时间 | 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26日 |
备注: 1、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等内容编制设计文件并列出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及分项费用报价;投标人对设计文件中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内容的完整性负责。 2、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长沙市开福区财政评审中心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中标价作为本项目总费用的付款上限价(暂估价、暂列金额除外);若最终结算审计价格高于中标价,以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若最终结算审计价格低于中标价,以最终结算审计价作为最终结算价(同时最终结算的工程量不得高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工程量,若最终结算的工程量高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工程量的,以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工程量为准;若最终结算的工程量低于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工程量的,以最终结算的工程量为准)。 |
二、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作如下补充和修改:
1、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3.10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招标文件的;(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3)一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
2、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商务标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现修改如下: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书按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4]35号、湘建价[2016]72号文、湘建价〔2016〕134号文、湘建价〔2016〕160号文、湘建价[2018]101号文规定。签字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报价书包括以下内容:
(1)A.3:投标总价封面
(2)B.3:投标总价扉页
(3)附录C:工程计价总说明
(4)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5)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
(6)E.1: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
(7)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般计税法)
(8)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9)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
(10)E.7: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
(11)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12)F.3:暂列金额明细表
(13)F.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14)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15)F.6 计日工表
(16)G.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17)J.2 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
说明:1、其中商务标中《E.3: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一般计税法)》、《E.4: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E.5: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不需提供纸质版。
2、未按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书的,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其他不变。
长沙市城北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