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整体提质改造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建设(项目编号:2018-430103-82-03-015244),建设资金采用融资代建,招标人为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整体提质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谷堆山巷11号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本次招标1700.00万元。主要包括:1.学校大门全面翻修改造及配套护坡改造(一是根据长沙市规划局有关要求进行位置调整;二是根据南湖路古堆山巷社区亮化工程要求进行老化改造);2.操场恢复重建;3.第三教学楼维修改造(三教学楼建于上世纪70年代,多处渗雨,电路、消防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全面修缮);4.校园绿化提质改造。
2.4招标范围:第一部分: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所有后续服务。所有投标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的施工图设计编制深度。 第二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并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规定进行编制,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备案;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及国务院279号令执行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个。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3.5其他资格要求:无。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08月06日~2018年08月10日17时止以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 年08月1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9:00时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单位、其人员和业绩等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上同时发布。
10、招标人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31-8589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