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澄清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衡东县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新建及清泉供水有限公司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标段一: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新建及送水泵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于2023年09月26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描述一: 1.本项目投标报价部分是否只需提供“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4招标项目名称显示不全,是否以招标公告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为准? 回复:问题1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2可以。 问题描述二: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中明确投标人自主报价,是否只需填写126页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2.投标函附录8逾期竣工违约金,9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10预付款额度,11质量保证金额度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是否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 回复:问题1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2招标文件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可以填写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问题描述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工程业绩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金额为25785654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可以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工程金额(如为设计项目,则指的是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为25785654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更为严谨?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描述四: 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同为一人,是否需要配备两个人员请明确。 回复:可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描述五: 本项目全称为衡东县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新建及清泉供水有限公司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标段一: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新建及送水泵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为标段一:经开区供水管网改造新建及送水泵房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但是在招标文件对项目内容描述无送水泵站,而初步设计中送水泵站为厂区改扩建内容,另外,初步设计中送水泵站仅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是否将送水泵站内的设备采购及改造纳入本项目中并附工程量。 回复:图纸已更正,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问题描述六: 初步设计图纸中工业大道DN600钢管4000米是规划路还未建,是否属于本项目范围? 回复:图纸已更正,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详见澄清答疑文件。 (二)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图纸已变更,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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