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121工程房建等专业工程项目经批准建设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121工程房建等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2、建设地点:湖南省宁乡市
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房建、供电、供油、消防等专业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为准。
4、项目造价:工程费用暂按6.4亿元。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招标范围:本次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解释说明及答疑。
7、服务周期:
(1)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服务期从签署正式的造价咨询合同起,直至中标人所负责的造价咨询编制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招标或合同谈判前工程量清单等对审完成。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限要求: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分阶段进行;要求在招标人提交各阶段专业工程正式的施工图纸后21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特殊专业工程经招标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编制期限),由招标人将编制成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期间,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工作,进行解释说明及答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3.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土建及安装每个专业最低配备2人,且均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4拟任本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8其他资格要求: /
三、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收取,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8年8月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5.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6.4.2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湖南省宁乡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324095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室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68478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