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隆平创新中心1-5#栋大楼外立面亮化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PCG-202309070054)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答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6页,关键信息 第二点 符合性审查 其他★条款汇总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样品的正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灯具检测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的测试内容要满足或优于灯具技术规格书要求,未提供、提供不全、测试内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检验项目:光学检测、IP 等级、电磁兼容、阻燃、抗 UV)(★) 事实:经我公司采购部咨询了国内十多家灯具厂商,该产品同时做了5个(光学检测、IP等级、电磁兼容、阻燃、抗UV)检查项目的厂家没有。招标文件设置的产品资料要求,具有明显的指向性,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具有明显指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倾向存在故意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根据我公司市场调研,多家供应商均能满足,形成有效竞争。详见更正公告。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32页,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三点 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与参数要求:灯具编号:SP-1 灯具名称:LED艺术像素灯(LED像素灯1) 要求防护等级IP68,灯具光效:65lm/w,配光曲线图上要求很高,光源是RGBW。 事实:该产品并不是深水使用,防护等级IP65或者IP66完全能满足七功能要求,设置IP68的防护等级是故意提高标准要求,灯具光效:65lm/w,我司采购部咨询的国内专业生产LED艺术像素灯的8个一线品牌的厂家都无法达到该要求,如需满足要单独开模,重制配光,重新出检测报告,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成本很高,时间上也来不及,该产品特指某一个厂家的产品或厂家,只有前期特对该项目提前做了准备的投标人才能参与投标该项目,将导致价格没有竞争性,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依据:根据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该项目提供的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的限制性细则,具有明显指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倾向存在故意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根据我公司市场调研,多家供应商均能满足此参数,形成有效竞争。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三:1、招标文件第“33页”技术规格书提供的产品外观图片,是否仅为参考,实际投标提供样品不一定要完全一致,只要符合招标文件第28页样品评审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灯具技术规格书中明确体现为“灯具参考图片”。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5页“条款汇总”全文描述如下: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样品的正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灯具检测提供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半导体光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验报告的测试内容要满足或优于灯具技术规格书要求,未提供、提供不全、测试内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检验项目:光学检测、IP等级、电磁兼容、阻燃、抗UV)(★)。是否有某特定品牌特有的嫌疑,明显显失公平,申请修改为:提供省级CMA检测机构提供的IP等级、阻燃、抗UV检测报告,并作为竞争项,每缺一项检测报告扣分处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更正公告。
问题五:按灯具规格书要求的样品并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需20多个工作日才能出具.本次投标10月12日截标,来不及出检测报告,能否延期提交检测报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隆平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唐先生 |
电 话:18711318883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雄天路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灿、胡天翼、周婧娟 |
电 话:0731-84808266 |
地 址: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