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铜桥港排渍站建设项目勘察
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市铜桥港排渍站建设项目勘察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服务团队评分标准表中各专业负责人:
1、水文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2、测量专业负责人:配备中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3、岩土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2人计1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9分;最高计18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5、测绘专业负责人:配备高级工程师1人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现更正为:
1、水文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2、测量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3、岩土专业负责人(2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勘察)计1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 9 分;最高计 18 分。
4、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或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8分。
5、测绘专业负责人(1人):配备高级工程师计8分;配备高级工程师以下计4分;最高计 8 分。
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本次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市水利局,电话:0734-8823798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2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0373463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 系 人:唐尚春、许静、朱红安
电 话:13974943366、1987344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