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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特立教学楼建设项目(EPC)(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8

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特立教学楼建设项目(EPC)

更正公告

 

一、内容:

湖南尊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特立教学楼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项目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现更正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27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0月25日 09时00 分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5885211

 

现更正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5883036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类的,具高级工程师职称。(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现更正为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类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

2.2.1

投标人要求更正

招标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网络方式,提交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现更正为

2.2.1

投标人要求更正

招标文件的时间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网络方式,提交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

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

其计算方法及编

制依据

1、最高投标限价为 2689.99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2389.75 万元;设计费:24.02 万元,预备费:276.22 万元;2、投标报价由工程建设费、设计费组成,设计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现更正为

3.2.4

最高投标限价和

其计算方法及编

制依据

1、最高投标限价为 269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2389.76 万元;设计费:24.02 万元,预备费:276.22 万元;2、投标报价由工程建设费、设计费组成,设计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

10.1

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344.5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现更正为

10.1

类似工程业绩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者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

(适用于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相关指标要求不一致的特殊项目);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

10.3

企业资信及履约

能力评审的财务

状况

1.财务状况要求:

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2.财务状况的考核依据:

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

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为准,从每年的 1 1 日至 4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1 日开始至12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

10.3

企业资信及履约

能力评审的财务

状况

1.财务状况要求:

银行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净资产

2.财务状况的考核依据:

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有效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

准,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净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评审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为准,从每年的 1 1 日至 4 30 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1 日开始至12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5883036;

三、联系方式

 标 人: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址:麻阳苗族自治县;

 系 人:田先生;

   话:181639998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尊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世纪花园主楼 C 座 28 楼 F2823;

      人:向宁文;

       话:18674523371;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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