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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遗留废渣治理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8
项目名称:
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遗留废渣治理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招标人:
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

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遗留废渣治理项目澄清答疑变更公告

一、澄清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衡阳县樟木乡塔兴村遗留废渣治理项目于2023年9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期间收到了部分潜在投标人的疑问,现对投标人的提问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发布的概算清单中,机械土石方工程各分项工程有单价及总价,但市政、建筑、绿化工程分项工程无单价及总价,能否补充发布完整的价格清单?

回复:不再补充完整的价格清单概算清单只是让投标人作报价参考作用

问题2、投标报价是否需要按概算清单分项报价?如不需要分项报价,是否只按投标函格式报价?投标函格式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没有分别列出施工图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是否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回复:不需要分项报价,按投标函格式报价,施工图设计费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属于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不参与竞争性报价。

二、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36页,“资信及业绩(K4)”中“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的土壤污染治理或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保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荣誉的每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提供荣誉证书、合同、验收证明)”,修改为:“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的土壤污染治理或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获得省级及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或省级环保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或“示范工程”荣誉的每个计15分,最多计3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的奖项按一个计算,提供荣誉证书、合同、验收证明)”。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电话:0734-6813485

、联系方式

 标 人:衡阳县樟木乡人民政府

   址:衡阳县樟木乡

 系 人:廖先生

     13637345978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县西渡镇江山社区合昇名苑18栋2单元2楼  

人:刘先生

   话:18674742880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概算总价.pdf
概算评审及评审意见表.pdf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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