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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发布日期: 2023-09-27
项目名称:
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开标时间:
2023-10-23
项目预算:
1754.54万
招标人:
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2163关于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的批复、洪发改﹝2023113号,项目业主为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冰心路(龙标大道至荷塘路)、荷塘路(冰心路至汽车站)的城市主管网改造,相思湖南岸到209国道区间的居民管网改造,雨水管网改造3139米,污水管网改造5814米。人工湿地(相思湖源头湿地公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012.00㎡,硬质广场1956.30㎡,水体7484.20㎡,绿化面积为11801.43㎡,生态停车场977.90㎡(30%计入绿地面积),服务用房占地面积234.70㎡,绿地率为43%,机动停车位61个等,项目总投资为1754.5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洪江市黔城

1.2.3  项目基本情况:冰心路(龙标大道至荷塘路)、荷塘路(冰心路至汽车站)的城市主管网改造,相思湖南岸到209国道区间的居民管网改造,雨水管网改造3139米,污水管网改造5814米。人工湿地(相思湖源头湿地公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012.00㎡,硬质广场1956.30㎡,水体7484.20㎡,绿化面积为11801.43㎡,生态停车场977.90㎡(30%计入绿地面积),服务用房占地面积234.70㎡,绿地率为43%,机动停车位61个等。项目总投资为1754.5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562.3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63.3万元、设计费15.5万元预备费83.55万元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208日历日,其中:设计工期 28日历日;施工工期 180 日历日 (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洪江市舞水流域(黔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1.5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质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1、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设计资质的企业;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电话0745-77365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0745-2719307、QQ312115716

9.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查阅相关指南,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人: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址:洪江市

人:刘先生

   话:1380745595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南环路600号金磊富域城写字楼2楼 

项目负责人:宋楚;

人:李女士;

   话:17267450627。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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