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变更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条款号2.2.4(1)企业获奖《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 1095 天)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态修复奖项的得 8 分,最高得 24 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现存在部分奖项停止颁发荣誉证书,采用红头文件形式发放,故该项是否可采用红头文件代替荣誉证书?
回复:该项评分奖项证明文件,可以以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红头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为计分依据,否则不予计分。
2、问题二:1)根据招标文件,水利部分无法体现出是采用取施工管理费模板还是根据编规取费模?请明确取费模板。2)招标文件中并未提出水利部分是否计取安全生产费,请问是否计取及取费标准?
回复:1)按编规取费;2)该项目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并不是水利项目,只是借取水利定额;水利厅的单独计取安全生产费只针对水利项目,该项目已按编规取费计取了相应费用。
3、问题三:水利部分和园林景观部分的上限价分别是多少?
回复:具体以网上公布的招标清单为准。
4、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上限值发生变更,现重新调整上传至澄清答疑文件,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自行下载澄清答疑文件。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本变更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协调监管办公室,电话:0734-285776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衡山萱洲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99号;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134677745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同容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创新中心B座20楼;
联 系 人:唐国强、甘平、任飞鹏;
电 话:15273458030、1987344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