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蒸水衡阳县台源保护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投资【2023】502 号、蒸发改【20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蒸水衡阳县台源保护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 衡阳县台源镇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湖南省蒸水衡阳县台源保护圈治理工程,新建堤防5.5km;堤防加高培厚0.85km;岸坡整治22.91km;新建涵闸3座、重建提水灌溉机埠5座、新建排水涵管90处;安全监测与工程管理设施建设。堤防级别为5级,其穿堤建筑物级别为5级。总投资额12804万元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湖南省蒸水衡阳县台源保护圈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为36个月。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7日 10:00 时止(北京时间)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投标人须先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0734-8846545 )。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hengyang.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6.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阳县水利局 ,电话: 0734-683236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衡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衡阳县向阳北路5号
联 系 人: 冯先生 电 话: 13575140416
(2)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衡阳市蒸湘区一环西路中天花园金煌楼101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话: 17680269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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