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研发中心三期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编号(2016)0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研发中心三期工程12#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路56号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9381.24㎡,其中地上8层,建筑面积21304.83㎡;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8076.41㎡,其中幕墙面积约 10000 ㎡。
2.4 工程造价: 约85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梅溪湖国际新城研发中心三期12#栋及地下室工程监理具体包括基础工程(含降排水)、除基坑开大挖以外所有土方工程(沟槽开挖、沟槽回填土、地下室四周土方回填、地下室顶板大型土方回填,土方外运);主体结构工程、砌体及二次结构、屋面工程、保温工程、门窗工程、外墙装饰、雨蓬及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含室外管网视频检测、水质检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预留、室外小市政、园林景观、综合管线、地下室地坪漆、标识标线、地下室装修及内装饰(见交楼标准)、电梯预留预埋、电梯安装、泛光照明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及交楼标准)、建筑主体沉降观测、室内环境检测、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2.10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8年 4月至2018年6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新建发【2016】230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
户 名: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账 号:36815 01001 00135 24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研发中心三期工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研发中心三期工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2日起至2018年 7月16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731-84159716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8年 7月 17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湖南省外企业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资料;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
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如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拟任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银行保函;(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www.csggzy.gov.cn
11招标人: 长沙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江豪庭2栋1103室
电话:0731-84159716
13行政监管: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电话:0731-887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