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7】1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市忠冶管廊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对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项目高边坡监测工程(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长沙市忠冶管廊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项目高边坡监测工程(第二次)
3、建设地点:长沙高新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高新区,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全长2357米,规划路幅宽度51米,监测车速60km/h,综合管廊长2357米;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全长1990米,规划路幅宽度43米,监测车速50km/h,综合管廊长1990米。
5、投资估算:本次招标金额约130万元
6、质量要求:进度及时,与建安工程相应施工同步,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招标范围: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项目的高边坡具体段落如下:
红枫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高边坡段落
序号 | 段落 | 位置 | 长度(m) | 最大挖深(m) | 备注 |
1 | K0+014~K0+120 | 左侧 | 106 | 15.8 | |
2 | K0+330~K0+440 | 左侧 | 110 | 19.3 | |
3 | K0+620~K0+740 | 左侧 | 120 | 11.8 | |
4 | K1+090~K1+200 | 左侧 | 110 | 10.9 | |
5 | K1+400~K1+530 | 左侧 | 130 | 16.4 | |
6 | K1+945~K2+070 | 左侧 | 125 | 12.7 | |
7 | K2+140~K2+280 | 左侧 | 140 | 15 | |
8 | K2+280~K2+357 | 左侧 | 77 | 18.3 | |
9 | K0+100~K0+210 | 右侧 | 110 | 13.7 | |
10 | K0+895~K1+010 | 右侧 | 115 | 21.8 | |
11 | K1+090~K1+215 | 右侧 | 125 | 13 | |
合 计 | 1268 |
雪松路(黄桥大道-碧桃路)高边坡段落
序号 | 段落 | 位置 | 长度(m) | 最大挖深(m) | 备注 |
1 | K0+250-K0+380 | 左侧 | 130 | 17.2 | |
2 | K0+450~K0+550 | 左侧 | 100 | 18.6 | |
3 | K1+170~K1+250 | 右侧 | 80 | 11.8 | |
合 计 | 310 |
8、监测服务工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二、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或其企业实验室(两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企业实验室是投标人的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情形之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资料打印件,或工商注册相关资料证明原件,或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准许使用徽标CMA),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1月-2018年6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
七、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即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 月 31 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十四、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