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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2018年学校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10
项目名称:
芙蓉区2018年学校提质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5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芙蓉区2018年学校提质改造项目已由    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8】5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芙蓉区2018年学校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芙蓉区   

2.3  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全区36所学校、二级机构进行维修、提质改造(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程造价:本项目投资金额约15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一标段:投资金额约290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二标段:投资金额约23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三标段:投资金额约28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四标段:投资金额约17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五标段:投资金额约24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六标段:投资金额约23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 每个标段: 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  芙蓉区2018年学校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农园幼儿园、育英西垅小学、长郡芙蓉实验中学、燕山二小、育才三小、燕山小学、东晖小学、白沙湾幼儿园等学校的提质改造工程;

第二标段: 曙光路小学、蓉园小学、星城世家幼儿园、东湖路幼儿园、育才小学、东岸锦城幼儿园等学校的提质改造工程

第三标段:东风小学、育英二小、湘一芙蓉二中、大同古汉城、东郡小学、大同二小、火星小学、服务中心、鑫科明珠幼儿园等学校的提质改造;

第四标段:长郡芙蓉中学、修业小学、浏正街小学、育华小学、五一中路小学等学校的提质改造;

第五标段:长郡芙蓉中学等学校的提质改造;

第六标段:育才二小、德政园幼儿园、火星二小、朝阳幼儿园、朝阳小学、艺体中心、育英小学等学校的提质改造;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因为本项目施工工期紧,项目地点过于分散,任务重,为保证开学前顺利完工,本着安全角度出发,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 50000.000000 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 38000.000000 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 40000.000000 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 (¥ 30000.000000 元)。

第五标段: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 36000.000000 元)。

                  第六标段: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35000.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7 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7     14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 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7   31  9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芙蓉之窗网》http://www.furong.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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