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三中标准化建设项目(徐特立项目)EPC+F,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桂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桂政发改[2023]76号,项目业主为桂阳县教育局,主要建设内容:总用地533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48.2平方米,增加1000个学位。一栋教学楼(徐特立教学楼)、学生食堂及相关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495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徐特立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桂阳三中标准化建设项目(徐特立项目)EPC+F。
1.2.2 建设地点:鹿峰街道东风社区、百花社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用地533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48.2平方米,增加1000个学位。一栋教学楼(徐特立教学楼)、学生食堂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1.3 工期要求:330(其中设计周期30天,教学楼2024年7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4.1 设计部分:包括一栋教学楼(徐特立教学楼)、学生食堂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或审批,施工期间提供的配套服务按招标人批准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
1.4.2 施工部分: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建绿化工程、机械土石方(强夯地基)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1.4.3 缴纳开发土地前期费用:本项目中标方需缴纳开发土地前期费用人民币4000 万元,于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一个星期之内全部转账至桂阳县财政指定账户(即户名:桂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桂阳分行;账号:943006010051238890-000002)。如中标人未按期将土地前期费用转至指定账户,则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中标人,并追究中标方相关责任。桂阳县人民政府在发放项目中标通知书后 三个月内对桂阳县龙潭东路与骏马大道交汇处(锦绣金湾西北面)面积约44565.62平方米(地块编号: GY2023D--078 )进行挂牌出让,如中标方依法参与该宗地摘牌但是未能竞得该土地,则所缴纳的人民币4000万元土地开发前期费用按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予以结算利息,并将本息一并返还给中标人。如中标方没有依法参与该宗地竞拍,导致土地流拍,中标方所缴纳的人民币4000万元土地开发前期费用需待该宗地依法挂牌出让后再予以返还,且不得计算利息。
1.4.4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4455.99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156.39万元,设计费64.29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详细地质勘察、一星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建筑设计费用),预备费 235.31万元。
1.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其他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制,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本项目参照此文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www.bidding.hunan.gov.cn)及《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阳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4470536。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本项目招标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0元,由中标方支付。
9.6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形式:采用电子保函,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电子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35-2369518。
招 标 人:桂阳县教育局;
地 址:桂阳县教育重点项目总指挥部办公室(原县水利局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13975564777;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11号湘南风情康居园;
联 系 人:刘庭、李学东、王海云;
电 话:0735-888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