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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监理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8
项目名称:
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2万

 

    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已经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备【2018】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金霞国科投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1、业主名称:湖南金霞国科投资有限公司;

1.2、工程名称: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1.5、建设规模:军民融合科技城园区内道路工程及专业配套部分,强电配电及管线、通讯网络、室外园林绿化景观(含铺装)等。

1.6、工程造价:约2921万元

1.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监理。本次监理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施工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

1.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10、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1.12、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综合评标法。

1.1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施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监理入围工程监理业绩。

2.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除总监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2.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2.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2.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2.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8年3月至5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同时其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在本省的在监情况在湖南省建筑信息网上查询。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参与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入围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3、截止时间:2018年73 900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料审查时予以查验。

4.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料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长沙市开福区军民融合科技城建设项目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监理)。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9)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1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2)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3)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4)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8年3月至5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注:1、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报名时间:从2018年628日起至2018年72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3、报名地点: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六、基本资格审查:

6.1、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递交审查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3900分;

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前台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被授权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3个月2018年3月至5月)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6.4、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企业入围业绩证明资料;

7)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

8)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承诺;

9)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0)总监代表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如有);

11)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12)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3)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4)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8年3月至5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与报名资料一致,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入围方式:

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成功入围的投标人,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731-85718371。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开福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本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

长沙市开福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2408房

人:李先生、姚先生

电 话/传 真:0731-8571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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