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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教学楼提质改造二期及田径场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8
项目名称:
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40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教学楼提质改造二期及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2018】105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南雅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南雅中学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教学楼提质改造二期及田径场维修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78号,长沙市南雅中学内;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431.67万元,本项目主要针对教学楼、食堂及田径场进行提质改造,其中,惟公楼提质改造的建筑面积约为3479m2,勖勤楼提质改造的建筑面积约为3631m2,尚朴楼提质改造的建筑面积约为4803m2,图书馆提质改造的建筑面积约为3623m2,食堂提质改造面积约为6785m2,及针对400米标准田径场提质改造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

?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本次项目的维修提质改造的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学生食堂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教学楼提质改造二期及田径场维修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拟承担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3.3.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5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业绩、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须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5.4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5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7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8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4.9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4.10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11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4.12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13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1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6.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07月0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发布。

6.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6.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 ggzy.changsha.gov.cn )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企业和人员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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