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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对比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29
项目名称:
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对比检测工程2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0.04万
招标人: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已由望发改经投[2018]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桩基对比检测(含自检和比对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对比检测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7035.41㎡,净用地面积为173384.62㎡,总建筑面积25930.11㎡。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接待中心、招聘中心、倒班宿舍、餐厅、动力站及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垃圾站、垃圾通道、风雨廊、地下车库、门卫室、吸烟区、中水处理装置等主体建(构)筑物及室外装修工程、公用设备、动力设备、水电安装、道路、景观绿化、运动设施场地、停车场、广场、围墙、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设施、强夯及土石方等相关配套设施及设备。

3、投资估算:建安费约170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416.89万元,其中自检费用约291.82万元,比对检测费用约125.07万元。

4、招标范围:长沙智能终端产业双创孵化基地项目(一期)桩基对比检测工程,包括自检检测和比对检测。其中自检检测包括: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桩基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含处理后地基载荷板、声波透射试验、低应变检测、竖向静载荷试验、水平载荷试验、抗拔载荷试验及其他相关检测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比例约为本项目总检测量的70%,具体自检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比对检测包括:依据湖南省住建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比对抽检实施办法》(湘建建【2008】424号)和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桩基进行比对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含处理后地基载荷板、声波透射试验、低应变检测、竖向静载荷试验、水平载荷试验、抗拔载荷试验及其他相关检测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检测比例约为本项目总检测量的30%,具体比对抽检工程量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量清单。

5、检测工期: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6、质量要求: 进度及时,与建安工程相应施工同步,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中标原则: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为自检检测服务单位,排名第二的为比对检测服务单位。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检测设备配套完整;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企业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认证证书需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4.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3人,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证书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7年12月-2018年5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9、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法人承诺书》,并加盖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7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人可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99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上将对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qzfgzbmhbmgljg/qcxjsj/zbgg/)上发布。

九、本项目招标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061859。

八、联系方式:

人: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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