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衡山智慧教育产业园一期项目(衡山县新二中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评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明标),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明标)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明标方式评审,投标人应当根据湘建监督〔2021〕107 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请问是否存在有误?
回复:本项目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明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一样。
问题2、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方式为合格性评审,在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权值构成中施工组织设计权重为0.1,请问是否有误?
回复: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权重为0.1,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合格性评审的投标人统一计相同分值。
招 标 人: 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734-582826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邹先生、李女士
电 话: 0731-81888878 1597410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