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绿化及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绿化及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有关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并经招标人确认,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合同部分有关于工期约定的内容,根据发布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此项约定的施工时间不符;
回复:开竣工日期为暂定时间,绝对工期保持不变。
2.招标文件设计单位人员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称,这种职称为湖南本土颁发的证,外地企业没有。介于本项目为园林绿化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改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即可。
回复: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职称”
现修改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资格☑职称”。
3.招标文件第13页,投标保证金3.4.1,1.形式:勾选了3)接受承诺,仅限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2.是否接受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 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勾选的不接受。接不接受承诺,前后不一致,是否有误?
回复: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保证“2.是否接受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接受☑不接受”
现修改为:“2.是否接受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或者参加“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且取得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满分的投标人以承诺形式递交的投标担保☑接受□不接受”。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 标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43-822519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陈工、林工、奚工;
电 话:15055147093、18755184265、18655101205。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