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按照相关技术规格执行
1、实施地点: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指定地点。
2、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五、服务标准:按照相关服务标准执行
1、结算方式
1.1、付款人: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1.2、付款方式:办理竣工验收可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70%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1.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工程变更
2.1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监理公司进行审核。
3. 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结算审计,未办理完结算审计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
4. 工程保修
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