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长沙县人民医院工程项目结算咨询服务,长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投资总概算为244435.3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6527.86万元。根据县内相关政策及会议精神,将主体建筑工程、医用气体工程、直饮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以整体打包的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核,累计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0.45亿元,详见下表。
需外委第三方出具结算报告的项目 单位: 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预算情况 | 中标/合同 | 备注 | |
预算报告编号 | 预算金额 | |||||
1 | 主体建筑工程 | 工程施工 | 长评审字【2019】485号 | 111510.75 | 91103.90 | |
2 | 医用气体工程 | 工程施工 | 长评审字【2021】400号 | 1014.79 | 989.07 | |
3 | 直饮水工程 | 工程施工 | 长评审字【2021】690号 | 117.62 | 114.17 | |
4 | 建筑智能化工程 | 工程施工 | 长评审字【2021】169号 | 5266.35 | 4993.76 | |
5 | 室外附属工程 | 工程施工 | 长评审字【2022】406号 | 7845.12 | 7335.19 | |
合计 | 104536.09 | |
一、编制依据
《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2〕14号文)
二、考核及管理
中标人结算初审考核与管理由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按《长沙县造价咨询供应商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造价咨询供应商评审项目管理与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执行(详见附件-1)。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结算资料的收集与审核,结算造价的审核、结算问题的反馈,对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长沙县投评中心协调结算问题等,包括但不限于:
(1)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
(3)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
(4)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
(5)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6)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
(7)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
(8)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进行技术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
(9) 出具审核报告书。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造价咨询合同相关条款。
六、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七、其他要求: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付款单位:长沙县医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
2.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咨询服务费,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结算外委(国有企业)咨询费结算评审报告》中所列的金额为准。
2.2、乙方交付相应的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结算报告)后,甲方按初步核实的咨询服务费支付 40% 的咨询费用,在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结算外委(国有企业)咨询费结算评审报告》后,支付至考核后审定咨询服务费的 70% ,经长沙县审计局抽审审核(或期满)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2.3、长沙县审计局如抽审本项目审减率超1%,则扣减乙方该项目咨询服务费的20%。
2.4、如考核后审定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小于已支付咨询费用,则乙方应主动退回超付费用或在其他委托项目咨询费用中扣回。
2.5、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前,乙方应开具与应付金额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3、服务期: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