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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劳务人员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9-11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社局劳务人员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预算598000.00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工资

五险

数量

年小计

备注

1

窗口工作人员

//人

36100

12360

6

290760

此项为不可竞争费用最终按实际发生费用及人数按实结算

2

综合岗位

//人

38350

12360

4

202840

3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人

31200

12360

2

87120

小计

580720

 

6

管理费、税费及其他

/

/

1

17280

 

合计

598000元 

 

三、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劳务公司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聘用一批临聘人员。



二、相关标准

/



三、技术规格

四、人员要求及职责

1、人员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男性22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22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综合劳务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从业经验等符合相关岗位具体要求且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3)综合劳务服务人员原则上每周五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加班。

4)人员要求可由采购人按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2供应商须对综合劳务服务人员的劳务用工进行管理、负责处理劳务纠纷,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全参),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综合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建立、管理、接转综合劳务服务人员档案;

4供应商须负责处理退回或解聘的综合劳务服务人员后续工作,处置所有劳务纠纷;

5供应商安排的综合劳务服务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接受采购人对综合劳务服务人员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在岗基本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训等内容;

6采购人有权对综合劳务服务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并进行绩效考评。考评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退回或更换人员;

7、综合劳务服务人员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和领导,并由采购人对综合劳务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服务质量等进行管理,供应商须确保综合劳务服务人员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地点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服务标准

/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1、支付单位: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单位需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调整,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3、成交人所派出临聘人员的安全及其他劳动纠纷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4、为确保服务品质,成交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且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本项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或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分项报价中管理费、税费及其他应包含供应商为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相关费用如有遗漏,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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