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4个乡镇石基头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新增建设)、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5个乡镇石基头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农发【202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安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4个乡镇石基头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新增建设)、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5个乡镇石基头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五标段、六标段。
2.2 建设地点:竹山乡松岗村、竹山乡涟源村、洋际乡宜阳村、灵官镇锡山村、灵官镇宜河村、灵官镇豪田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增建设:项目区域范围涉及4个乡镇8个行政村,项目区域内土地面积8.04万亩,耕地面积2.45万亩,拟计划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0.67万亩;改造提升:项目区域范围涉及5个乡镇13个行政村,项目区内土地面积12.78万亩,耕地面积3.76万亩,拟计划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20万亩。项目分六个标段,一标段控制价为:4281405.66元,二标段控制价为:4156379.52,第三标段控制价为:4552305.71元,第四标段控制价为:4647660.15元,第五标段控制价为:4320086.24元,第六标段控制价为:4281251.89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4个乡镇石基头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新增建设)、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5个乡镇石基头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标段,本次招标为五标段、六标段。
2.5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30600--2022》要求和施工图纸设计质量标准要求,并在竣工验收中达到合格标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其他要求: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4个乡镇石基头村等8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新增建设)、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等5个乡镇石基头村等13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改造提升)”6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B)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09月5日~2023年09月27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http://czggzy.czs.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5-2369157)。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ne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郴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综合评估法II□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1□(A)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1、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形式:采用电子保函,不接授纸质保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
10.2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57800.00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安仁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35-5225165。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海云
电子邮件:11715712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