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建·梅溪青秀三期二组团建设工程监理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201705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中铁房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片区。
2.3 建设规模:中国铁建·梅溪青秀三期二组团建设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片区,本次招标项目包括2#、3#、5#栋高层住宅楼(精装修)、9#~14#栋商业街(9#栋为公寓,10#~14#为集中商业)及部分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53071.81㎡,其中地上面积119113.28㎡,地下面积33958.53㎡。
2.4 工程造价:约316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82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包括长沙中国铁建·梅溪青秀三期二组团建设工程(2#、3#、5#栋高层住宅楼、9#~14#栋商业街(9#栋为公寓,10#~14#为集中商业)及部分地下室工程)建设用地及代征地、代征道路中全部项目内容,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及降水、桩基础、支护、地基处理、土建、精装修、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电气(含强电、弱电)、人防通风、电梯及设备安装、小区道路、园林绿化、室外工程、小区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配套附属建筑或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工程变更洽商的初审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计量及审核、工程结算的初审等工作。如因设计变更,或不明地质情况导致施工承包商的工程量增加,或因施工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的各种技术措施均属监理范围。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7.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2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03月至2018年0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从2018年06月12日起至2018年06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原件报名: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
(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的承诺;
(6)关键岗位人员不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承诺书;
(7)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8)专业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9)拟任监理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10)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1)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社保证明;
(12)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帐单(或银行保函);
(1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红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6.2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6万元)。
7.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等方式提交。
7.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单位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8 1100 0019 0777 6012
7.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及标段“梅溪青秀三期二组团程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及标段(即“梅溪青秀三期二组团程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7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8.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基本资格审查,基本资格入围方式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基本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同时审核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合格性及真实性。
8.2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视为自动放弃,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8.4 基本资格审查人员到场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出席亲自到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9.1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9.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于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9.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7月10日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办法参照《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新建发【2016】230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网》http://www.hnxjxq.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hangsha.gov.cn。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房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路69号山语城会所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麓国际写字楼5栋10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娟 0731-88889607 1777310383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