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核心区 PPP 项目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中建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核心区PPP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2、项目概况:本项目以麓山南路、桃子湖路、牌楼路、阜埠河路、清水路、茶山路等道路和纵深为经络,对周边的大科城社区进行提质改造,建设后湖驳岸景观,对后湖艺术小镇旧址等提质改造,配建黄鹤中学;对麓山南路和后湖的业态地块进行产业建设运营和运营开启大科城智慧街区。
3、项目造价:约21.78亿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周期:各标段服务时限从服务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暂定服务周期为900天;
6、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核心区PPP项目(以麓山南路、桃子湖路、牌楼路、阜埠河路、清水路、茶山路等道路和纵深为经络,对周边的大科城社区进行提质改造;建设后湖驳岸景观,对后湖艺术小镇旧址等提质改造,配建黄鹤中学;对麓山南路和后湖的业态地块进行产业建设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858-1): 包括工作内容为后湖国际艺术小镇提质工程(大科城子项一)、后湖驳岸景观、桃子湖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三)、 牌楼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四)、 阜埠河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五)、 阜埠河路两厢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六)、 清水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七)、茶山路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大科城子项八)、 黄鹤村社区及黄鹤7、9组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九)项目 、后湖新村社区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项目、新民路社区、石门楼社区、学堂坡社区及师大社区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一)项目、湖大社区、天凤社区及八字墙社区改造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二)项目、岳南村社区、天马社区、麓山南路社区及科学村社区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三)项目、云麓园社区、靳江社区、左家垅社区及枇杷塘社区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四)项目、桃花岭社区提质改造(大科城子项十五)项目等十五个子项 ;
二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858-2):包括工作内容为黄鹤中学(大科城子项二)、大科城智慧街区项目(大科城子项二十七)、大科城后湖Y05-E14地块(大科城子项十七)项目 、大科城后湖Y05-E38地块(大科城子项十八)项目、 大科城后湖Y05-E40-E43地块(大科城子项十九)项目、 麓山南路道路及立面改造等 六个子项 ;
三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858-3):包括工作内容为麓山南路A4地块(大科城子项十六)项目、大科城产业园A6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项目、大科城产业园A7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一)项目、麓山南路A3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六)项目等四个子项;
四标段(招标编号:DHHNZB1858-4): 包括工作内容为大科城产业园Y05-E25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二)项目、大科城产业园后湖Y05-E12、E13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三)项目、大科城产业园后湖Y05-E39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四)项目、大科城产业园后湖Y05-E37地块(大科城子项二十五)项目等四个子项;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近5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结算审计项目入围业绩,其审定金额达1亿元及以上。
2.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2.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3.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3人,且均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4拟任本次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企业入围工程造价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与委托单位签署的合同及审计报告,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日期为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其他资格要求: /
注: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6日至投标截止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3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4.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8年6月10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4.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各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