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2、质量等级: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保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因施工地点分散,结合本项目实际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暂按最低配备,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人员调整均包含在本次采购报价范围内,日后不予调整,最终按户结算)。
1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技术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设计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其它应执行的建筑工程施工、检测、验收的相关规范,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5本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详见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2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3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详见附件
1工程进度控制:协助采购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采购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2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和试验测定(其试验经费由发包人负责)。3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汛度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4负责协调投诉处理,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5协助采购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6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