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对辖区内51个封闭式非物业小区所属范围内居民产生的生活、厨余垃圾收集的生活垃圾收运到指定的中转站(点),将有害垃圾收运至金星社区垃圾分拣中心。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月) | 总价 (元/年) | 备注 |
1 | 人工费 | 人 | 5 | / | 269400.00 | |
1.1 | 垃圾收运人员工资 | 人 | 3 | 4050 | 145800.00 | |
1.2 | 清运车驾驶员工资 | 人 | 2 | 5150 | 123600.00 | |
2 | 设备费 | 台 | 2 | / | 180000.00 | 包含车辆保险、维修、燃油、耗损、折旧等所有费用 |
2.1 | 垃圾清运车 | 台 | 2 | 7500 | 180000.00 | |
3 | 其他费用 | | | / | 6000.00 | 包括扫把、清洁剂等费用 |
3.1 | 人员劳保用品费 | | 5 | 100 | 6000.00 | |
4 | 税费 | 11.00% | 50562.60 | | ||
5 | 管理费+利润 | 6% | 27324.00 | | ||
合计 | 533286.6 | |
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服务期限: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服务期限一年。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四定”:定具体人员、定作业区域、定操作方案、定岗位职责。
(2)根据街道提供的垃圾收集点,合理规划收运时间、路线并相对固定,不得影响居民出行和日常生活。
(3)垃圾分类要求:根据《宁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工作要求,将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有害垃圾统一收集至金星社区分拣中心,按要求分类并打包好每月上交至市指定回收公司。
(4)分类垃圾收集桶采取密闭方式,垃圾统一运送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定期清洁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无异味、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发现有残缺、破损、丢失等情况,及时向业主方汇报。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明显积尘、污迹。
(5)作业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无满溢情况。
(6)收集运输过程应无遗漏、无撒漏、无渗滤液滴漏。垃圾清运车向垃圾转运站运送垃圾过程覆盖密闭,实行“垃圾不落地”作业,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不得向排水管道、沉沙井、花木丛、绿化隔离带排放或者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
(8)定期使用喷雾器配合药剂,对临时装车点及其周围数米内的地面进行杀菌消毒,保持周边地面整洁无臭。
(9)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运输作业结束后,应将运输车辆清洗干净,车体外表无污迹、灰垢,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10)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应身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做好劳保防护措施。
根据长财采购[2020]1号文件及宁财采购[2018]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付款方式及其他
1)支付单位: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2)付款方式:按季度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成交人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3)根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算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出的相应税票。
4)本项目采用总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运输、装卸、保险、验收、税收等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