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对湘潭大学西湖学生公寓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提疑。现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第131页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要求建安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为标准模板预算报表格式,而公示的清单为概算工程量清单,请问投标报价时是否就按公示概算清单提供概算模板报表即可?
答:按公示清单为准。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的8%,请问履约担保金额以哪条内容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8%”为准。
问题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9.6条“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计划工期补充: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8日。”本工程的实际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请重新确定计划开工日期,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答:统一以2023年10月1日为计划开工日期编制。
问题4:专用合同条件8.7.2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2万元 ,累计最高违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5%。8.7.5工期延误的其他约定: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可互相抵消,当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超过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每超过 1日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额 10 万元/日,累计最高违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5%。请问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是否填写为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2万元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5%即可?
答: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2万元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累计最高违约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 5%。
问题5: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2、工程完工后预留工程结算价的 3%为工程质保金,专用合同条件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为 3% 的工程款,请问质量保证金以哪条内容为准?
答:质量保证金以“专用合同条件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2、工程完工后预留工程结算价的 3%为工程质保金”为准。
问题6:电梯工程未计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此单位工程内仅有一个重点评审清单,请问此单位工程是否计税?
答:此项为包干包含所有费用(包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问题7:请问在填写该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时,设计服务费每平方米的单价是按总建筑面积35955.19㎡还是按36230.00㎡为计算基础?
答:35955.19㎡。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5822368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大学;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731-582921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方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821号三期3栋明昇壹城1403-1404室;
联 系 人:李清波、陈娟、周文海、何宇;
电 话:0731-84723383
附件:地勘报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