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润丰大道(蓝山大道~蓝宁路)道路工程KO+000KO+407.413段及安置小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1、合同示范文本中履约担保为10%,本项目前附表为8%,请问是8%吗?。
答复:履约担保为:合同金额的 8%。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以上答疑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 蓝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亿扬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