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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庭园厂区物业保安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28

 各投标人: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具有有效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保安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须在长沙市住建委物业监管处办理驻长企业资质备案证)。

现更正为:“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满两年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以上修改更正相关的内容都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招 标 人: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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