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5-18
项目名称:
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9万

本招标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3】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智谷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学士路与观音山公园相汇的西南角

3、工程概括:含浦变电站占地面积约554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对该变电站进行场地平整;对项目毗邻的山坡进行边坡支护等,工程造价约95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含浦变110KV护坡及场平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后续服务的全过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5、工期要求:总计12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7、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8、投标人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一个设计费在20万元及以上的边坡支护或基坑工程设计业绩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75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设计与施工经验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注:施工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设计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设计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7、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8、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9、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服务指南”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10、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1、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携带保函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到保函托管银行办理提交手续,托管银行出具《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保函原件由托管银行保存,保函提交有效时间以托管银行签收时间为准。

托管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一楼

12、银行投标保函提交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公示的《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为准。投标人及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3、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银行投标保函》和《银行投标保函签收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1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changsha.gov.cn )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2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留意。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619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

八、行政监管: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勘察设计相关的企业和人员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原文地址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