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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湖南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大排查大体检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28
一、功能及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的工作要求,结合新区2023年度工贸行业年度工作要点,计划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对220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全区工贸企业的生产安全。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内容与工作要求

1.服务内容: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220家工贸企业开展大排查,排查辨识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因素;编制企业内部风险辨识清单;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等相关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出具现场隐患排查报告;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或意见;组织专家对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出具整改复查报告等工作等。

2.人员要求:技术服务单位需要选派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本次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分工,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配强配优专业技术人员和力量开展项目实施。

3.时间要求:服务单位要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服务团队并按照要求配足专业人员立即开展企业现场检查,并在完成每家企业现场检查的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馈隐患排查报告并协助督促企业完成隐患整改。在合同到期前10个工作日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初稿,并于合同到期前3个工作日申请项目验收。(因特殊原因导致时间延误的除外)

五、服务方式和时间

1.服务方式: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对22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服务。

2.服务对象:具体以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单为准。(总量控制,具体名单动态调整)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六、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安全风险因素辨识清单;

2.企业隐患排查报告;

3.安全隐患整改建议或防范措施意见;

4.企业隐患整改复查报告;

5.项目总结报告。(含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建议及防范措施)

6.提供电子版永久保存,纸质版(一式两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方式和时间

1.服务方式: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对220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服务。

2.服务对象:具体以应急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名单为准。(总量控制,具体名单动态调整)

3.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五、服务标准

七、服务标准

1.7*24 小时响应甲方修改建议,及时反馈进度情况,保证项目沟通顺畅;

2.负责各配合单位信息汇总及协调组织



六、验收标准

八、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按长财采购[2016]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按照项目验收的相关规定,根据所服务企业的隐患排查报告数量、整改复查报告数量及最终成果的总结情况对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若存在出具虚假隐患排查(整改复查)报告、相关报告存在严重的技术性错误等情况的,按照1000元一家的标准予以扣减,累计扣减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如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九、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项目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费用包含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请自行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成交供应商在承接该项服务后,必须独立完成该项服务,不得将该项服务再转包给第三方机构。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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