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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28
投标有效期1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000001万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HNFJSGZDJF[JS]答疑澄清时间
递交时间2023-08-28 08:48:0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各潜在投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常宁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于2023年08月23日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门户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更正前内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明标),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明标)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计分评审方式(暗标),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的要求”进行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页(一般不超过500页)。 2.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 ?纳入评审标准 □不纳入评审标准 更正后内容: 10.3 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 ?不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合格性评审方式(明标),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明标)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计分评审方式(暗标),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施工组织设计格式(暗标)的要求”进行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超过/页(一般不超过500页)。 2.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管理体系与措施 □纳入评审标准 ?不纳入评审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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