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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

发布日期: 2023-08-25
项目名称:
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
开标时间:
2023-09-19
项目预算:
68.8万
招标人:
新化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

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2020】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新化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化县琅塘、孟公镇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新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清泉水厂建设内容: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新建生产构筑物、厂区沥青路面、厂区围墙工程、已建构筑物修整工程、配水输水管道工程、厂区管网工程。其中新建生产构(建)筑物包括:①一体化净水器、②清水池、③废水沉淀池、④加药间、⑤综合用房;新建输水管道3590m(PE管DE400),新建配水管道17594m(PE管)太平水厂建设内容: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新建生产构筑物、沥青路面、围墙、挡土墙工程、原水管道工程、配水管道工程、厂区管网工程、浮船取水站。其中水厂新建生产构筑物包括:①清水池、②废水池、③重力无阀滤池、④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新建原水管道、配水管道。总投资额3442.5784万元,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化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清泉、太平水厂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次招标金额约3442.5784万元 

2.4.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后达到国家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 娄底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娄底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http://rsj.hnloudi.gov.cn/ldbzj/zcfg/202207/b1d3678fe9cf42bd81ad7b862a550b0b.shtml)要求执行,并按相关规定设立劳资专管员,实行实名分账制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即日起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须先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许工—电话 0738-6371187 QQ:271325733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 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远程异地评标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B)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新化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15107387670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化县水利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址:新化县水利局内

人:  欧先生     

   话:  15897381763       

电子邮件: 156266727@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高升金典商务中心12层

人:李女士

   话:18673828399

电子邮件: 156266727@QQ.com          

12、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2.1、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12.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12.3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CA、交易系统技术支持:许工(电话 0738-6371187;QQ32713257330

——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17773881515  QQ179983564)

12.5投标人应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6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156266727@QQ.com)。

12.7特别声明:参加现场开评标(竞买会)人员请履行“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义务,全程科学佩戴新冠病毒防护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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