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程信息>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区级以下文物点曾家桥、何家坝桥、 罗陂河桥、廖家桥、朝龙桥修缮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区级以下文物点曾家桥、何家坝桥、 罗陂河桥、廖家桥、朝龙桥修缮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8-25
一、功能及要求:

1.本次采购用于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何家坝桥、罗陂河桥、朝龙桥、廖家桥、曾家桥修缮工程

2.本项目按照《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202316号、《湖南湘江新区财政评审管理办法湘新管发202322相关规定实施采购。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类(文物古建筑)



二、相关标准

项目名称

区级以下文物点何家坝桥、罗陂河桥、朝龙桥、廖家桥、曾家桥修缮工程

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位于莲花街道的曾家桥、何家坝桥;雨敞坪街道的罗陂河桥;雷峰街道的朝龙桥;坪塘街道的廖家桥。该五座桥湘江新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系清代晚清时期的古建筑。具有重要的历史、建筑、科学、艺术、社会研究价值。体现了清代及近现代时期以来的居民生活方式、物质生产、建筑艺术、历史发展,是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尺。因年久失修、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导致文物本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次修缮工程将对文物本体安全稳定性,附属构件:撞劵石、劵脸石、桥面、踏步、两边金刚墙、雁翅上泊岸、河道、残缺、损坏构件,以及周边环境等进行科学修复。(具体执行按五座桥的修缮勘察设计方案及甲方要求执行)。

)项目预算:1772867.53元。

三、项目清单及说明

1.工程量清单(附后)。

2.请各投标人根据最新的相关文件通知及标准等编制报价文件。



三、技术规格

四、工期、项目地点

(一)工期要求:该项目建设周期为5个月。

(二)实施地点:湘江新区(1、雨敞坪街道雨敞坪社区罗陂河组。2、莲花街道金凤村。3、莲花街道桐木乡立马村。4、坪塘街道太平村。5、雷锋街道雷锋社区千弓坝组)

(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进行执行。

(四)施工要求

1)施工人员进场前需接受文物保护相关知识培训后才可上岗。

2)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文物本体修缮过程中附属构件需做好标号、施工记录和施工资料统计。

4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5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6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工期要求:该项目建设周期为5个月。

(二)实施地点:湘江新区(1、雨敞坪街道雨敞坪社区罗陂河组。2、莲花街道金凤村。3、莲花街道桐木乡立马村。4、坪塘街道太平村。5、雷锋街道雷锋社区千弓坝组)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一)古建筑文物附属构件及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古建筑文物本体及附属构件拆卸、修复等。

2.中标人负责建筑文物本体及附属构件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施工中工人突发意外等各种风险,甲方概不负责,具体条款见中标后合同条款项)

(二)施工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一)验收要求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确保合格工程标准。按《湖南省文物保护项目管理与服务指南》验收。

(二)质量保证

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质量保修及保证: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录入企业信用体系,对拒不执行工程保修的企业给予信用体系评价为失信企业。

3.本项目修缮工程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一年。



七、其他要求

、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宣传工作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60%的预付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财评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该项修缮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上述款项支付的前提均为甲方收到乙方按甲方财务部门意见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保修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

3.本项目为包干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要考虑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工程变更

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备案。

(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三)工程保修

执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其责任与义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欢迎来到知招标

注册时候即可享受

  • 免费招标查询
  • 设计单位查询
  • 跟踪招标项目
  • 精品项目推荐